2024年曹杨新村第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24年曹杨新村第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普陀区有关文件要求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让孩子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为学校办学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我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监
察:书记、纪检委员
组
员:分管负责人
四、
入学条件
1、招生范围
学校:曹村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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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6260467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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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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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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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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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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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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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五村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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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南路320弄(五星公寓)12、14、16号楼18、19多层、24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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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山路8弄(银都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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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山路12弄(泰富苑)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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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支路7弄(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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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路3327弄(恒陇丽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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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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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五村111-125、128-135、241-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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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路30弄(桐柏公寓)、165弄(碧绿湖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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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四村240、241、243、267-270、272-282(桐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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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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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五村25-38、39-54、55-61、63-71、7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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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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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五村136-158、208-225、26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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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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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五村401-402、404-420、421-425、427-436、437-439、442、445-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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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路57弄1、2、59、63号、兰溪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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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支路85弄1-26、28、3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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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南路380弄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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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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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五村187-205号、杨柳青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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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路118弄(万都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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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九村1-11、18-29、30-32、35-41、43-55、58、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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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对象: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人户分离、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具有能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招生数额:
2024年拟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
4、招生要求:
(1)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4年4月28日)。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五、招生日程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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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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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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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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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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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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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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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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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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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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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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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园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未入园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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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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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段内符合要求新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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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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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2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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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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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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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21日
第一次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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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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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教学部
学生部
后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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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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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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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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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26日
第二次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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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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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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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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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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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短信告知入学通知;发放入学告知书。
编班;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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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教学部
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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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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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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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招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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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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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要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根据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组织好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证件的现场核对,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活动,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
5、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发现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去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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